行政许可
主体名称:北京同仁堂义乌惠祥药店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浙(金)卫许受字﹝2024﹞第387-000-0146号
许可类别:核准
许可内容:北京同仁堂义乌惠祥药店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4-04-22提出的医疗广告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04-26受理,受理号为330782240422896046570。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许可决定机关: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许可决定日期: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