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义乌应急罚决〔2023〕第000180号
案件名称:
义乌市腾龙塑料制品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义乌市腾龙塑料制品厂 信用查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779363226J
法定代表人姓名:
范关兴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3-05-29
处罚截止日期:
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