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义乌市立亮小餐饮店
案件信息

处罚文书号:

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578号

案件名称:

义乌市立亮小餐饮店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主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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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782MA2HQWPK8C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卢洪立

处罚信息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30日9时许,擅自将桌子、凳子、一次性碗筷收纳盒等物品摆放在义乌市福田街道诚信一区28幢1单元1楼店门前人行道上,于当日10时13分被我局查获。经现场测量,门前物品占地面积为3平方米。被查获后你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处罚机关:

义乌市行政执法局

处罚日期: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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