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477号
案件名称:
义乌市菲罗热烧烤店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20日晚上20时,擅自在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九联新村8幢门前道路上占道摆放桌子和帐篷,于当日23时57分被我局查获,经测量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6平方米,该处为三级区域。被查获后你单位立即主动进行了整改。经查,你单位为本年度首次违法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处罚机关:
义乌市行政执法局
处罚日期: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