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530号
案件名称:
义乌市海帆宾馆涉嫌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案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义乌市海帆宾馆 信用查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678444481D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守炳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23日,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信联街22幢酒店客房内摆放牙刷、梳子等一次性用品,于当日15时59分被我局查获。查获后,你单位现场立即进行整改
处罚依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处罚机关:
义乌市行政执法局
处罚日期: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