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义乌市海帆宾馆
案件信息

处罚文书号:

义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530号

案件名称:

义乌市海帆宾馆涉嫌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案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主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义乌市海帆宾馆 信用查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678444481D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守炳

处罚信息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23日,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信联街22幢酒店客房内摆放牙刷、梳子等一次性用品,于当日15时59分被我局查获。查获后,你单位现场立即进行整改

处罚依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处罚机关:

义乌市行政执法局

处罚日期: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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